有时候,伟大与无耻的区别只在一线之间,人类若将伟大的创意建筑在无耻的行为之上,那就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今天,我为中国广告能诞生这样的悲哀而感到叹息!
全广展银奖明目张胆非原创100%抄袭,是中国广告的悲哀!
在看此文之前,我希望中国广告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广告人,能够以一颗公正的心看完我这篇文章。在这里我要感谢支持原创知识产权的每一个人,谢谢你们关注本文。
作为一个广告人,特别是一个创作人,最愤怒的不是自己的创意被人批评,而是自己的作品被人一字不漏,原封不动地完全抄袭,并堂而皇之地冠上抄袭人的名字。如果说,这样的行径是客户偷梁换柱地行径,也许我会抱怨企业的素质与无良。然而最可悲的是,这样恶劣的行径,竟然发生在号称创意至上的广告圈,而且还能在号称国内最权威最顶级的广告盛会上夺得银奖,明目张胆地享受“偷”来的掌声、鲜花、荣誉!
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四届中国广告节上!
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的心情虽已经平复了许多,但是仍难消愤怒之心。我将用最有力的铁证,来举证这些人和单位的卑劣行径!
我是一个已经投身广告界一年多的广告设计师,2006年毕业于江苏大学艺术学院。当十四届中国广告节落下帷幕,我在翻阅《中国十四届广告节作品集》时,竟然发现我的毕业设计作品——《生活心相印》系列在这届中广节上得了银奖!
困惑!我从未参加今年的广告节!未经本人许可,本人2006年的毕业设计作品,怎么可能在2007年十四届中国广告节上参赛?并得奖?
更气愤的是:这套稿子署名不是本人,而是江苏XX广告公司,同时创意总监、创意、文案、设计都另有了“归宿”。(这里我就不一一指名道姓,在后面的证据图片中大家可以看到)
如果只是借鉴创意,本人无话可说!但是,“贼人”却胆大包天,原封不动、一处未改将本人的作品直接拿去参加本届中广节,并厚颜无耻地获到银奖!这样的偷盗,对本人简直是奇耻大辱!或许被荣誉冲昏了头脑,“贼人”已豪无羞耻之心可言。
我知道,在中国广告行业也许每天都在重复上演类似的事件;我知道,有很多象我这样为了生计的弱势群体敢怒而不敢言;我知道,我微小的声音也许对该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我知道,我正以鸡蛋的力量去触动石头。但是我更知道,如果没有人说出来,那么在高呼缺乏人才、追求原创的中国广告行业的今天,将会有越来越多对广告充满理想的年轻人为此失去信心并远离这个行业,将会被社会更多的人轻视这个行业。也许身在4A的广告前辈会对此很不屑,毕竟这不是什么国际大奖,可是对一个刚离开校园的年轻广告人来说,由中广协举办、堂堂号称不亚于国内影视金鸡和百花的“全广展”广告权威认可,是对一个对广告充满热情的年轻人专业前行的莫大鼓励。
还记得张艺谋的电影,农民秋菊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竭尽全力努力地四处讨说法。今天,我正是为了捍卫和秋菊一样的普通公民的权利向行业讨个说法!
为了证明我所说一切的真实性,本人已找校方开具证明,以下附上我的作品与该“银奖”作品相比较,
以下是本人真实作品:2006年已存档的毕业设计作品,学校已盖章存档。

我想这样的事件也并非偶然!打开本届中广节的网站,完全没有设立任何有关参赛作品的审核监督机制!如今,一个小小的村委会都要设立政务公开制度,而以“增强中国广告业的凝聚力、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意识”为宗旨的中广节难道只是将这些光鲜的文字用作堂皇“花瓶”摆设吗?
有法律意识的公民都懂得为自己维权!难道中国广告人的知识产权就该这样被践踏?难道中国所谓的顶级广告盛会鼓励的不问作品出处的原创而是肆意剽窃?
我诚挚地希望,本次大赛的管理机构获知这一情况后能够作出公正的裁定,本着对创意原创的尊重,对剽窃所为给予严厉的惩处;请各位有正义感的广告人能给我支持,一起控诉“贼人”的可耻行径,为我作个见证!也希望有关机构和部门能给我一个圆满答复,如若不然,我必将诉诸法律,以求公正!下图是学校开具的最新证明:

下面是第十四届中国广告节该“银奖”作品与该作品所纪录的相关公司和参与人士
第十四届中国广告节该“银奖”作品:

下图是参赛广告公司、创意总监、创意、文案、设计团队名单,诸位可对照全广展画册:

有关人士与部门如有置疑,请将本人学校开具证明的图片与此“银奖”作品放大对比,从细节到大体完全抄袭,一字不漏,一处未改!!内容真假请大家评判!
本人所述以上内容虽有部分主观评论,但均属客观事实,本人愿意对上述内容负全部责任。
刘建
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