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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批灵智大洋杨伟杰的观点
1引:
“ 目前,中国的广告创作尚处于模仿阶段,地域特色不足。同样是广告发展中的国家,如:泰国、越南,他们的广告却能做得非常本土化,非常有自己的文化和地域特色。还有香港,有不少广告都很有香港特色。为什么?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内地创作人去思考的问题。
其实,“专业国际化、创意本土化”并不是指广告人要去做些看不懂的作品。恰恰相反,真正的好作品其创意语言是无国界、言简意赅、被所有人都认同的。在国内,有这样思考的原创好作品始终很少。也就是说,做创意,创作人首先要想到学会运用最简单、最基本的元素去思考,然后看你运用的好不好。举个例子:“一个人过马路,踩到一快香蕉皮摔倒了。”——这是一则最简单的笑话。如果这个笑话你运用得好,那么用得最简练的时候,达到的效果就越单纯、越好。”
我不否认我们是广告发展中国的国家。广告是商业运作,是商业艺术。他该做成什么样,他能成什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市场、客户和消费者的需求。
内地(大陆)广告人就比台湾广告人、香港广告人、外国广告广告人差? 我第一个就举手反对!中国广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啦。一个不算短的发展史!新中国成立几年就造出啦原子弹,更何况是广告?中国就缺广告人才?中国有句俗语“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中国现在不只有多少条好汉。
至于广告的地域、文化特色是可以理解为是广告的特有个性。他是有针对性的。也就是本地很多广告人针对本地区地理、人文、生活习惯、消费群喜好做出很多有明显共同点东西的累积的表现。他是很多人都运用色彩、构图等要素相同、相似处理方法。是相似表现手法、思考习惯的组成。即有很多相似、相同的东西出现在某个地域(别的地域没有),这也就是特色啦!特色是数量的类聚、时间延续、并重复的出现,别人没有而我有的东西。
比如说四川人多,喜欢吃辣椒的人多。这也可以说是四川的特色。那么广告在创作上要追求原创、与众不同上是否有待思考呢?
再说作为广告业是否非要形成自己的广告地域特色呢?在四川喜欢吃辣椒的人多是特色,我作广告可以从这个素材进行广告创作。那么到了一个不喜欢吃辣椒的地方。这个用辣椒做创意素材的广告是否很有效呢?消费是否能充分的理解广告的诉求呢?
地域文化、地域特色是特有的东西,只有本地域的人们更能充分理解,其他很多人是不理解和熟悉的。就象有时候我们看外国的广告如果不了解当时创作的背景、当地的文化等,我们是看不出什么好来。
只有用共性的东西才会使很多人理解接受,就象中国人过马路踩上香蕉皮会摔倒、外国人踩上香蕉皮也会摔倒一样。用这点作素材、进行创意谁会看不懂?!再打个比方说红色在中国是喜庆之色,创作是就用红色表现,如果换到中国以外的某个国家就是以红色为悲伤、不吉祥的颜色。他们看了我们的作品如果不了解中国的人文等,他们是不是看不懂呢?我们能否强烈的坚持我们的地域特色呢?我们能否用红色在他们的国家进行广告创作呢?
所谓好的创意语言,所谓的无国界、言简意赅、被所有人都认同的的东西。是共性的东西,是人人都有,人人都接触过所熟知的东西。
中国广告创作的模仿是一部分人的行为,还更重要的是客户的要求、市场的需求所致(这就要谈到中国人文、改革开放、中国企业现状、经济行为等相关问题)。中国广告创作的模仿不是主流!
2引:
“内地广告,广告人企图去一味地模仿国外、遵循国外的那套广告评判标准与胃口,这非常令人担心。因为教育背景、文化背景各不相同,中国人很难去迎合他们的口味。例如:因为香港人在香港搞开了那套历来评选好广告的行业规则,由于所面对的那些获得国际奖项的作品其简洁程度都是在某个范围内的,故就依然在内地笼统地认定,只有做那种方式和程度的广告才能拿到奖、才算得上是好广告。这很不实际!事实上,基于文化背景、历史的不同,以往内地人不存在幽默感。倒不是说国内的教育水平不好,而是教育背景的不同,导致人们以前缺乏幽默感。所以,幽默元素在内地还是一个空白。那么,广告人评判本土好广告的标准是否应该更针对国情呢?”
前面谈到广告是商业运作,是商业艺术。那么广告大赛呢?也可以理解为商业运作,那么他的运作规律是否一样呢?肯定不一样!广告客户、消费者的需求,和广告大赛需求肯定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侧重销售、商业行为,后者侧重艺术、视觉行为。举例说吧,脑白金的广告在业内很多人认为俗得不得了的广告,没有几个说他好,但是他却带来的特好的销售局面。您说用这样的广告参赛会得奖吗?要打上问号!大家都去参赛,谁不想拿奖啊?每次都用我们去学习、大家相互交流来安慰自己?
既又能得奖又促进销售、宣传的广告很少。再加上中国这个特殊的人文、历史等以及经济市场。双优的作品那是更少啦。
游戏规则不一样,评判的标准也不一样。取胜的关键是您是否按规则、规律办事!中国广告一切是按规律办事!
中国内地广告人没有幽默感?中国有多少多少的笑星,搞笑的影星,“外地”能和中国比吗?有很多的幽默影片还获得国外的好评!
再有中国人和外国人(不同文化、历史背景、生活习惯、爱好)的幽默评比标准是一样的吗?能用您的幽默标准评比我的幽默标准吗?如果非要那样,就象您的一英尺非要等于我的一市尺一样。补充说有些广告的表现形式有比幽默更有利于表现创意的。
内地广告幽默元素不是空白!中国人有自己的幽默标准,中国广告人有自己的幽默尺度,不缺乏幽默感。
3引
“ 简单讲,有些对于国内来说是非常新的产品,基本上还没有被国内人认识。它在国内做的广告创意,却用了最简单的创作方法去表达,基本上这个广告做给这个市场是看不懂的。那么,这种冠了在本土创作的公司名的作品拿去参赛获奖,到底算不算得上是好广告呢?个人认为,意义不大!如果说,在没有市场限制的条件下去比赛做广告,那么广告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和意思。大家想纯粹比赛做广告,只做给广告评委看,而不用去理会消费者是否能看懂的话,那不如就去搞飞机稿大赛。只做飞机稿的话,创作就变得很简单,不外乎就是“画面搞得再干净点、标题搞得再小点、内容搞得再简单点”。可是,这样代表了什么?市场因此而没了共鸣!再看看香港以前一些拿大奖的经典作品,就算是不认识字、不懂英文的人,只需看画面也能够明白。记得很久以前香港有一则痔疮膏的广告:画面是一个凳子,凳面是正在发热的通红发热炉。简直是身同感受。看到这个画面的人都会感受到广告在说什么,它的创意简单而又直接,是国际化的好作品。不论你是地球上哪个国家的人,尤其是当看的人患有这种病症的话,都会为之震撼。 ”
广告大赛参赛作品非要是老产品的,非要是被国内认识还要限制创作手法?市场看懂与否谁定?做飞机稿就那么容易?
国际化的好作品所有的人都能看得懂?我个人认为好的广告作品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得懂的。一是众口难调,二是广告是商业行为,是要有针对性的,最重要的是让目标对象看懂,其他是顺带的,是次位的。我没有痔疮,没有那个感受,如果您没有文字说明,我能理解凳面放者在发热的通红发热炉是什么意思吗?说不定还会理解其他什么意思来,这是可以肯定的。有待考虑。
我是后生小辈对杨先生的观点提出一些个人看法,如有一些措辞不当,请杨先生本人包涵,和各位网友、前辈指出。
并希望杨先生继续发帖和各位网友、广告人相继说说自己的看法。
注:引文字出自CNAD论坛总监专栏
“灵智大洋 行政创作总监 —— 杨伟杰 Sunny 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