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6日则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然而对于北京广告的外资4A圈却传来了不和谐之音。

成都行为艺术家罗子丹向国内某设计类网站发来一封邮件声称摩托罗拉公司某手机广告抄袭了他在96年所作的行为艺术作品《一半白领 一半农民》。
此图为行为艺术家罗子丹的作品;
此图为北京奥美广告为摩托罗拉公司设计的新款手机广告。
作为一张具有代表性的图片(同时也是观念摄影),“摩托罗拉”抄袭罗子丹的实际上也是一件摄影作品,而摄影作品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保护的。
有些报道评论说:
很多外企一到中国来就会变得很“流氓”。如前一阵子的麦当劳、肯德基非法用工事件,《晏子春秋》上说南桔北枳,难道真的是中国的水土不好,还是那柑桔的基因也亟待完善、改进?希望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尽快完善起来。
大旗网站也报道此此事件,并对比:
● 《一半白领 一半农民》: 一半白领服饰与一半农民服饰的精致缝合,一半较肮脏肤色与另一半干净、白皙肤色的细腻结合,连发式、下身的裤子也是一半一半的对立处理。
● MOTO的手机广告: 与艺术家罗子丹的作品基本保持一致,只不过“摩托罗拉”在这里把“白领”的另一半处理成纹身,试图用野性或狂放不羁代表其对立面。
● 大旗结论: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吧?究竟是一个巧合,还是一次有意的抄袭?接着往下看。
★ 传真:2006年12月21日,罗子丹给“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市场部”发去了一份传真(传真号:010-65642299),希望能友好解决此事
★ 特快专递:不久以后,罗子丹又给“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总裁高瑞杉寄去特快专递。
★ 沉默:摩托罗拉公司至今对此事保持沉默,没有进行任何有关此事的说明。
★ 作为“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代理广告公司——“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汪少杰曾说到:“奥美无疑给创意人员提供了愉悦的视觉受”。
★ 汪执行官有句名言:“对创意人员的培训很难,很多东西是能学而不能教的。”作为国际知名的广告公司,奥美在为MOTO“创作”广告时,已经把“学习”和“抄袭”的概念混淆了。
题 目: 《一半白领、一半农民》时间:1996年12月4日
地 点: 春熙路一带
材 料: 一半是庄稼人装束--一只无袜的脚踏进敷着干泥的旧胶鞋,衣服是从田间地头收来的;另一半服饰高档、时尚,一只意大利的名牌皮鞋。
实 施: 在接近4个小时的表演中,作者把"它"导入了最繁华的商业地段做出种种现实、虚幻的举动。
● 在假日饭店用"农民"的袖子精心擦拭总台进口的大理石面子。
● 坐在步行街的休息椅上抖落"农民"脚上厚厚的泥,又公然炫耀起"白领"熠熠生辉的意大利皮鞋。
● 在肯德基,"白领"颇有风度的进餐,而"农民"挨近沙拉与薯条的手却慌张无措。
● 车流中"它"怡然的坐在三轮车上,瞬息又莫名的充当起三轮车夫来。。。